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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estion 1 of 30
1. Question
一家香港公司的財務總監正考慮與一家投資銀行訂立一份場外(OTC)利率掉期協議,以對沖其港元浮動利率貸款的利率風險。在評估此項交易時,以下哪項陳述最準確地描述了該協議的一個關鍵特徵及其相關的風險管理機制?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場外(OTC)利率衍生工具(特別是利率掉期)核心特徵的理解。場外交易市場的主要優點之一是其靈活性,允許交易雙方(例如公司和銀行)根據其特定需求(如名義本金、期限、利率基準)量身定制合約條款。然而,這種靈活性是以缺乏中央交易所或結算所的擔保為代價的。因此,參與場外交易的主要風險是交易對手風險,即協議的另一方可能違約而無法履行其付款義務。為了管理這種風險,市場參與者廣泛使用國際掉期業務及衍生投資工具協會(ISDA)主協議。該協議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法律框架,詳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的處理程序,例如「淨額結算」(close-out netting),這有助於減輕而非完全消除交易對手風險。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場外(OTC)利率衍生工具(特別是利率掉期)核心特徵的理解。場外交易市場的主要優點之一是其靈活性,允許交易雙方(例如公司和銀行)根據其特定需求(如名義本金、期限、利率基準)量身定制合約條款。然而,這種靈活性是以缺乏中央交易所或結算所的擔保為代價的。因此,參與場外交易的主要風險是交易對手風險,即協議的另一方可能違約而無法履行其付款義務。為了管理這種風險,市場參與者廣泛使用國際掉期業務及衍生投資工具協會(ISDA)主協議。該協議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法律框架,詳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的處理程序,例如「淨額結算」(close-out netting),這有助於減輕而非完全消除交易對手風險。
- Question 2 of 30
2. Question
一位投資組合經理負責管理一個價值2,000萬港元、與恒生指數走勢高度相關的香港股票投資組合。為對沖年底前市場可能出現的下跌風險,該經理計劃使用恒生指數期貨。假設12月份的恒生指數期貨報價為23,090點,而每張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乘數為每指數點50港元。以下哪項是最適合該經理採取的對沖行動?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在實際情境中應用期貨對沖策略的能力。要為一個持有多頭股票的投資組合對沖市場下跌風險,投資組合經理需要建立一個能夠在市場下跌時獲利的倉位,以抵銷股票價值的損失。沽空(賣出)指數期貨是一種常見的策略,因為當指數下跌時,期貨合約的價值會上升(即可以較低的價格平倉獲利),從而對沖股票組合的虧損。其次,選擇合適的期貨合約月份至關重要。對沖的期限應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盡可能匹配,以減少基差風險和頻繁轉倉的交易成本。由於目標是對沖至年底,因此選擇12月到期的合約是最恰當的。最後,計算所需的合約數量是確保對沖效果的關鍵。計算公式為:所需合約數量 = 投資組合總價值 / (每張期貨合約的價值)。而每張期貨合約的價值則由期貨指數點位乘以合約乘數得出。在此案例中,每張12月恒指期貨合約的價值為 23,090點 × 50港元/點。將投資組合總價值除以此數,即可得出理論上需要沽出的合約數量。由於期貨合約不能以分數買賣,經理應選擇最接近計算結果的整數數量。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在實際情境中應用期貨對沖策略的能力。要為一個持有多頭股票的投資組合對沖市場下跌風險,投資組合經理需要建立一個能夠在市場下跌時獲利的倉位,以抵銷股票價值的損失。沽空(賣出)指數期貨是一種常見的策略,因為當指數下跌時,期貨合約的價值會上升(即可以較低的價格平倉獲利),從而對沖股票組合的虧損。其次,選擇合適的期貨合約月份至關重要。對沖的期限應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盡可能匹配,以減少基差風險和頻繁轉倉的交易成本。由於目標是對沖至年底,因此選擇12月到期的合約是最恰當的。最後,計算所需的合約數量是確保對沖效果的關鍵。計算公式為:所需合約數量 = 投資組合總價值 / (每張期貨合約的價值)。而每張期貨合約的價值則由期貨指數點位乘以合約乘數得出。在此案例中,每張12月恒指期貨合約的價值為 23,090點 × 50港元/點。將投資組合總價值除以此數,即可得出理論上需要沽出的合約數量。由於期貨合約不能以分數買賣,經理應選擇最接近計算結果的整數數量。
- Question 3 of 30
3. Question
一位資產管理公司的持牌代表陳先生預期,恒生指數期貨的六月份合約與九月份合約之間的價格差距將會收窄。目前,六月份恒指期貨的交易價格為18,500點,而九月份恒指期貨的交易價格為18,650點。為了利用這個預期獲利,陳先生應該建立哪一個交易頭寸?
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期貨跨期差價策略(亦稱時間差價或日曆差價)的理解和應用。跨期差價交易的核心是利用同一相關資產、但不同到期月份的期貨合約之間的價差變動來獲利,而非對市場的單純方向性進行投機。
在題目的情境中,投資組合經理預期近月(六月)與遠月(九月)恒指期貨合約之間的價差將會收窄。目前的價差是遠月合約價格(18,650)減去近月合約價格(18,500),即 150 點。要從價差「收窄」中獲利,交易員需要建立一個能夠在價差縮小時產生利潤的頭寸。
這類策略的標準做法是「買入價差」,即買入價格較低的合約(六月合約)並同時賣出價格較高的合約(九月合約)。如果價差如預期般收窄(例如,降至100點),則該組合頭寸的價值會增加,從而獲利。相反,如果建立相反的頭寸(賣出近月合約,買入遠月合約),則是預期價差將會「擴大」。
其他選項描述了不同的策略。例如,涉及兩種不同相關指數(如恒生指數和國企指數)的交易屬於跨市場差價,其風險特徵和分析基礎與跨期差價不同。而同時買入或賣出兩個不同月份的合約,則構成了一個方向性的市場觀點,而非針對價差變動的策略。根據證監會《操守準則》,持牌人在執行如差價交易等複雜策略時,必須具備充分的理解,並確保其符合客戶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期貨跨期差價策略(亦稱時間差價或日曆差價)的理解和應用。跨期差價交易的核心是利用同一相關資產、但不同到期月份的期貨合約之間的價差變動來獲利,而非對市場的單純方向性進行投機。
在題目的情境中,投資組合經理預期近月(六月)與遠月(九月)恒指期貨合約之間的價差將會收窄。目前的價差是遠月合約價格(18,650)減去近月合約價格(18,500),即 150 點。要從價差「收窄」中獲利,交易員需要建立一個能夠在價差縮小時產生利潤的頭寸。
這類策略的標準做法是「買入價差」,即買入價格較低的合約(六月合約)並同時賣出價格較高的合約(九月合約)。如果價差如預期般收窄(例如,降至100點),則該組合頭寸的價值會增加,從而獲利。相反,如果建立相反的頭寸(賣出近月合約,買入遠月合約),則是預期價差將會「擴大」。
其他選項描述了不同的策略。例如,涉及兩種不同相關指數(如恒生指數和國企指數)的交易屬於跨市場差價,其風險特徵和分析基礎與跨期差價不同。而同時買入或賣出兩個不同月份的合約,則構成了一個方向性的市場觀點,而非針對價差變動的策略。根據證監會《操守準則》,持牌人在執行如差價交易等複雜策略時,必須具備充分的理解,並確保其符合客戶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
- Question 4 of 30
4. Question
陳先生透過一家持牌法團在香港期貨交易所(HKFE)買入一張恆生指數期貨合約,而賣方是李女士。該交易在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HKCC)成功登記並進行結算。關於此交易在約務更替(Novation)發生後的情況,以下哪些陳述是準確的?
I. 陳先生的合約交易對手方現在是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而非李女士。
II. 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現在同時承擔來自陳先生和李女士的交易對手風險。
III. 若李女士違約,陳先生在法律上有權直接向李女士追討損失。
IV. 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向陳先生和李女士雙方保證合約的履行。Correct在香港交易所的期貨市場中,當一宗交易被執行並在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HKCC)登記後,便會發生約務更替(Novation)。約務更替是一個法律程序,它以新的合約取代原有的合約。在這個過程中,原先買方與賣方之間的直接合約被解除,取而代之的是兩份新的合約:一份是原買方與結算所之間的合約,另一份是原賣方與結算所之間的合約。因此:
I. 陳先生的合約對手方變為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而非李女士。這是約務更替的核心定義。因此,陳先生的履約風險是針對結算所,而不是李女士。此陳述正確。
II. 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作為中央交易對手方(CCP),介入到所有交易中,成為「每個買家的賣家」和「每個賣家的買家」。這樣做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集中和管理交易對手風險。結算所承擔了來自陳先生和李女士雙方的違約風險,並透過保證金制度等風險管理措施來控制這些風險。此陳述正確。
III. 約務更替的法律效力是消除了原始交易方之間的直接合約關係。因此,交易在結算後,陳先生和李女士之間不再有直接的法律責任或義務。他們的義務是對結算所履行。此陳述不正確。
IV. 作為中央交易對手方,結算所的主要職能之一是保證合約的履行。這意味著即使其中一方違約,結算所也會確保另一方能履行合約,從而維護市場的完整性和穩定性。此陳述正確。因此,陳述 I、II 及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在香港交易所的期貨市場中,當一宗交易被執行並在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HKCC)登記後,便會發生約務更替(Novation)。約務更替是一個法律程序,它以新的合約取代原有的合約。在這個過程中,原先買方與賣方之間的直接合約被解除,取而代之的是兩份新的合約:一份是原買方與結算所之間的合約,另一份是原賣方與結算所之間的合約。因此:
I. 陳先生的合約對手方變為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而非李女士。這是約務更替的核心定義。因此,陳先生的履約風險是針對結算所,而不是李女士。此陳述正確。
II. 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作為中央交易對手方(CCP),介入到所有交易中,成為「每個買家的賣家」和「每個賣家的買家」。這樣做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集中和管理交易對手風險。結算所承擔了來自陳先生和李女士雙方的違約風險,並透過保證金制度等風險管理措施來控制這些風險。此陳述正確。
III. 約務更替的法律效力是消除了原始交易方之間的直接合約關係。因此,交易在結算後,陳先生和李女士之間不再有直接的法律責任或義務。他們的義務是對結算所履行。此陳述不正確。
IV. 作為中央交易對手方,結算所的主要職能之一是保證合約的履行。這意味著即使其中一方違約,結算所也會確保另一方能履行合約,從而維護市場的完整性和穩定性。此陳述正確。因此,陳述 I、II 及 IV 是正確的。
- Question 5 of 30
5. Question
一家香港的出口公司「精準電子有限公司」預計在六個月後將收到一筆1,000萬美元的貨款。公司的財務總監陳先生同時預期公司在六個月後需要借入一筆港元資金以支持業務擴張。他擔心美元兌港元匯率下跌及港元利率上升的風險。當時市場數據如下:
– 即期匯率:1美元 = 7.8000港元
– 六個月港元銀行同業拆息(HIBOR):年利率4.0%
– 六個月美元擔保隔夜融資利率(SOFR):年利率5.0%關於陳先生可採取的對沖策略及相關市場原則,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基於利率平價理論,六個月遠期美元兌港元匯率將會低於7.8000的即期匯率。
II. 為對沖該筆1,000萬美元應收賬款的匯率風險,陳先生應賣出(Sell)一份六個月期的美元遠期合約。
III. 若要對沖未來港元借貸成本可能因利率上升而增加的風險,陳先生可以買入(Buy)一份遠期利率協議(FRA)。
IV. 遠期利率協議(FRA)的結算過程涉及協議名義本金的實際交換。Correct此問題評估考生對利率平價理論(Interest Rate Parity)、外匯遠期合約及遠期利率協議(FRA)的理解和應用。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利率平價理論,利率較高的貨幣(在此案例中為美元,年利率5%)的遠期匯率相對於利率較低的貨幣(港元,年利率4%)會出現貼水(discount)。這意味著六個月遠期美元兌港元匯率將低於即期匯率7.8000。
陳述 II 是正確的。公司預期在未來收取美元,因此面臨美元貶值的風險。為了鎖定未來收到的美元能兌換的港元金額,公司應預先賣出美元,即賣出(Sell)一份美元遠期合約。
陳述 III 是正確的。公司計劃在未來借入港元,因此面臨利率上升導致借貸成本增加的風險。買入(Buy)一份遠期利率協議(FRA)可以鎖定未來的借款利率。如果市場利率在協議結算時高於協定利率,FRA的賣方將向買方支付差額,從而補償買方因利率上升而增加的借貸成本。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遠期利率協議是一種非交收遠期合約(Non-Deliverable Forward)。其結算方式為現金交收,僅涉及根據名義本金(Notional Principal)計算出的利息差額的支付,而不會發生實際的本金交換。
因此,只有陳述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問題評估考生對利率平價理論(Interest Rate Parity)、外匯遠期合約及遠期利率協議(FRA)的理解和應用。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利率平價理論,利率較高的貨幣(在此案例中為美元,年利率5%)的遠期匯率相對於利率較低的貨幣(港元,年利率4%)會出現貼水(discount)。這意味著六個月遠期美元兌港元匯率將低於即期匯率7.8000。
陳述 II 是正確的。公司預期在未來收取美元,因此面臨美元貶值的風險。為了鎖定未來收到的美元能兌換的港元金額,公司應預先賣出美元,即賣出(Sell)一份美元遠期合約。
陳述 III 是正確的。公司計劃在未來借入港元,因此面臨利率上升導致借貸成本增加的風險。買入(Buy)一份遠期利率協議(FRA)可以鎖定未來的借款利率。如果市場利率在協議結算時高於協定利率,FRA的賣方將向買方支付差額,從而補償買方因利率上升而增加的借貸成本。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遠期利率協議是一種非交收遠期合約(Non-Deliverable Forward)。其結算方式為現金交收,僅涉及根據名義本金(Notional Principal)計算出的利息差額的支付,而不會發生實際的本金交換。
因此,只有陳述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6 of 30
6. Question
一位持牌代表正向一位客戶解釋在交易所買賣的衍生產品與在場外交易(OTC)市場交易的衍生產品之間的主要區別。以下哪些關於這兩種市場的敘述是正確的?
I. 交易所買賣的合約具有標準化的條款,而場外交易合約的條款則可由交易雙方靈活協商。
II. 場外交易合約的對手方風險由中央結算所承擔,而交易所買賣合約的風險則由交易對手方直接承擔。
III. 由於交易集中且產品標準化,交易所買賣市場的流動性通常高於場外交易市場。
IV. 兩種市場的合約都普遍要求每日按市價計值並進行保證金結算,以管理信用風險。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交易所買賣衍生工具(如期貨)與場外交易(OTC)衍生工具(如遠期合約)之間基本特徵差異的理解。
敘述 I 是正確的。交易所買賣的衍生工具,如期貨合約,其合約條款(例如合約規模、到期日、標的資產質量)是標準化的,以促進在公開市場上的交易和流動性。相反,場外交易的遠期合約是雙方私下協商的合約,其條款可以根據雙方的具體需求進行客製化。
敘述 II 是不正確的。情況正好相反。對於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中央結算所(CCP)作為每筆交易的對手方,從而顯著降低了個別交易者的對手方風險。對於場外交易的遠期合約,交易雙方直接承擔彼此的信用風險,除非他們另外安排了抵押品等風險緩解措施。
敘述 III 是正確的。由於期貨合約在集中的交易所進行交易,並且合約條款標準化,其市場通常比分散且客製化的遠期合約市場具有更高的流動性。這意味著交易者可以更容易地建立或平掉倉位。
敘述 IV 是不正確的。每日按市價計值(mark-to-market)和結算保證金(variation margin)是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的標準特徵,由結算所強制執行以管理信用風險。雖然場外交易的遠期合約交易雙方可以協商抵押品安排(例如信貸支持附件 CSA),但這並非市場的標準化或強制性要求,其條款和操作方式也與交易所的每日保證金制度不同。
因此,只有敘述 I 及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交易所買賣衍生工具(如期貨)與場外交易(OTC)衍生工具(如遠期合約)之間基本特徵差異的理解。
敘述 I 是正確的。交易所買賣的衍生工具,如期貨合約,其合約條款(例如合約規模、到期日、標的資產質量)是標準化的,以促進在公開市場上的交易和流動性。相反,場外交易的遠期合約是雙方私下協商的合約,其條款可以根據雙方的具體需求進行客製化。
敘述 II 是不正確的。情況正好相反。對於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中央結算所(CCP)作為每筆交易的對手方,從而顯著降低了個別交易者的對手方風險。對於場外交易的遠期合約,交易雙方直接承擔彼此的信用風險,除非他們另外安排了抵押品等風險緩解措施。
敘述 III 是正確的。由於期貨合約在集中的交易所進行交易,並且合約條款標準化,其市場通常比分散且客製化的遠期合約市場具有更高的流動性。這意味著交易者可以更容易地建立或平掉倉位。
敘述 IV 是不正確的。每日按市價計值(mark-to-market)和結算保證金(variation margin)是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的標準特徵,由結算所強制執行以管理信用風險。雖然場外交易的遠期合約交易雙方可以協商抵押品安排(例如信貸支持附件 CSA),但這並非市場的標準化或強制性要求,其條款和操作方式也與交易所的每日保證金制度不同。
因此,只有敘述 I 及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7 of 30
7. Question
一家香港的進出口公司財務總監,為了對沖一筆在特定非標準日期到期的美元應付帳款,正在尋求一種外匯期權。他不僅要求期權的到期日與該付款日期完全吻合,還要求該期權的收益結構設計為:只有當匯率在到期時處於一個預先設定的狹窄範圍內,公司才能獲得收益。這種高度客製化的金融工具應如何歸類?
Correct場外交易(OTC)期權與交易所買賣期權的主要區別在於其客製化程度。第一代場外交易期權允許投資者自訂合約細則,例如行使價、到期日及相關資產的數量,但其收益特點通常仍是標準的(如美式或歐式)。相比之下,第二代場外交易期權,亦稱為特種期權(Exotic Options),不僅在合約細則上可以客製化,其收益特點也經過修改以滿足特定的投資或對沖需求。題目中所描述的期權,既有非標準的到期日(客製化合約細則),又有一個獨特的收益結構(僅在特定範圍內才支付),這正正符合了特種期權的定義,因為其收益特點已非標準。交易所買賣期權是標準化合約,無法滿足這種特定的客製化要求。複合期權是特種期權的一種,但其定義為一種期權的期權,與題目描述的情境不符。
Incorrect場外交易(OTC)期權與交易所買賣期權的主要區別在於其客製化程度。第一代場外交易期權允許投資者自訂合約細則,例如行使價、到期日及相關資產的數量,但其收益特點通常仍是標準的(如美式或歐式)。相比之下,第二代場外交易期權,亦稱為特種期權(Exotic Options),不僅在合約細則上可以客製化,其收益特點也經過修改以滿足特定的投資或對沖需求。題目中所描述的期權,既有非標準的到期日(客製化合約細則),又有一個獨特的收益結構(僅在特定範圍內才支付),這正正符合了特種期權的定義,因為其收益特點已非標準。交易所買賣期權是標準化合約,無法滿足這種特定的客製化要求。複合期權是特種期權的一種,但其定義為一種期權的期權,與題目描述的情境不符。
- Question 8 of 30
8. Question
一位基金經理為一隻預期將有重大價格波動的科技股建立了長倉馬鞍式期權組合(long straddle)。然而,該公司的新產品發布會被推遲,導致市場波動性下降。在此情況下,哪兩項期權風險指標(Greeks)最能描述對該基金經理持倉價值構成主要負面影響的因素?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期權風險指標(Greeks)在特定市場情景下的實際應用理解。長倉馬鞍式期權組合(long straddle)涉及同時買入相同到期日和行使價的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其策略是預期相關資產價格將出現大幅波動,但方向不確定。此類持倉的價值主要受兩個因素影響:時間流逝和市場波動性。
首先,Theta(時間值損耗)衡量期權價值因時間流逝而變化的速度。對於任何期權長倉(包括馬鞍式組合),Theta值均為負數,意味著隨著到期日的臨近,即使其他所有因素不變,期權的價值也會每天減少。在情景中,產品發布的延遲直接意味著時間的流逝,這會持續侵蝕期權組合的價值。
其次,Vega(波幅風險)衡量期權價值對相關資產波動性變化的敏感度。期權長倉的Vega值為正數,表示期權價值與市場波動性成正比。當市場預期波動性上升時,期權價值會增加;反之,若波動性下降,期權價值則會下跌。情景中明確指出市場波動性下降,這將對持有正數Vega值的長倉馬鞍式組合構成直接的負面影響。
其他選項中的風險指標在此情景下並非主要影響因素。Rho代表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而Delta和Gamma則與相關資產價格的變動方向和變動速度有關,這些都不是題目情景中描述的核心風險。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期權風險指標(Greeks)在特定市場情景下的實際應用理解。長倉馬鞍式期權組合(long straddle)涉及同時買入相同到期日和行使價的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其策略是預期相關資產價格將出現大幅波動,但方向不確定。此類持倉的價值主要受兩個因素影響:時間流逝和市場波動性。
首先,Theta(時間值損耗)衡量期權價值因時間流逝而變化的速度。對於任何期權長倉(包括馬鞍式組合),Theta值均為負數,意味著隨著到期日的臨近,即使其他所有因素不變,期權的價值也會每天減少。在情景中,產品發布的延遲直接意味著時間的流逝,這會持續侵蝕期權組合的價值。
其次,Vega(波幅風險)衡量期權價值對相關資產波動性變化的敏感度。期權長倉的Vega值為正數,表示期權價值與市場波動性成正比。當市場預期波動性上升時,期權價值會增加;反之,若波動性下降,期權價值則會下跌。情景中明確指出市場波動性下降,這將對持有正數Vega值的長倉馬鞍式組合構成直接的負面影響。
其他選項中的風險指標在此情景下並非主要影響因素。Rho代表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而Delta和Gamma則與相關資產價格的變動方向和變動速度有關,這些都不是題目情景中描述的核心風險。
- Question 9 of 30
9. Question
一位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的投資組合經理,預期未來一季股票市場的表現將優於利率證券。他希望調整其投資組合,增加對股票的投資比重,同時減少對利率證券的投資比重,但希望避免因立即買賣大量實物資產而產生的交易成本和時間延誤。關於他如何利用衍生工具來實現這一資產轉換目標,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他可以建立股票指數期貨的長倉,以模擬買入股票所帶來的市場敞口。
II. 他可以建立利率期貨的短倉,以對沖現有債券組合的價格下跌風險。
III. 此策略的主要目的是完全消除投資組合的所有波動性及市場風險。
IV. 為捕捉預期的股市升勢,他應建立股票指數期貨的短倉。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使用衍生工具進行資產轉換的理解。投資組合經理希望在不立即出售實物資產的情況下,將投資組合的敞口從利率證券轉向股票。
陳述 I 是正確的。建立股票指數期貨的長倉是一種常見的策略,用於在不實際購買股票的情況下,獲得對股票市場的合成敞口(synthetic exposure)。如果股市如預期般上漲,期貨長倉的價值將會增加,從而為投資組合帶來類似於持有股票的回報。
陳述 II 是正確的。為了完成資產轉換,經理不僅需要增加股票敞口,還需要減少對利率證券的敞口。建立利率期貨的短倉可以對沖現有債券因利率上升而價格下跌的風險,或有效地鎖定未來出售債券的價格,從而降低組合對利率市場的敏感度。
陳述 III 是不正確的。這種資產轉換策略並非為了消除風險,而是為了重新分配風險。該策略將風險敞口從利率市場轉移到波動性通常更高的股票市場。因此,投資組合的整體市場風險並未被消除,反而可能因增加了股票市場風險而上升。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建立股票指數期貨的短倉是看淡後市的策略,當指數下跌時才會獲利。由於經理預期股市將會上漲,他應該建立長倉而非短倉。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使用衍生工具進行資產轉換的理解。投資組合經理希望在不立即出售實物資產的情況下,將投資組合的敞口從利率證券轉向股票。
陳述 I 是正確的。建立股票指數期貨的長倉是一種常見的策略,用於在不實際購買股票的情況下,獲得對股票市場的合成敞口(synthetic exposure)。如果股市如預期般上漲,期貨長倉的價值將會增加,從而為投資組合帶來類似於持有股票的回報。
陳述 II 是正確的。為了完成資產轉換,經理不僅需要增加股票敞口,還需要減少對利率證券的敞口。建立利率期貨的短倉可以對沖現有債券因利率上升而價格下跌的風險,或有效地鎖定未來出售債券的價格,從而降低組合對利率市場的敏感度。
陳述 III 是不正確的。這種資產轉換策略並非為了消除風險,而是為了重新分配風險。該策略將風險敞口從利率市場轉移到波動性通常更高的股票市場。因此,投資組合的整體市場風險並未被消除,反而可能因增加了股票市場風險而上升。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建立股票指數期貨的短倉是看淡後市的策略,當指數下跌時才會獲利。由於經理預期股市將會上漲,他應該建立長倉而非短倉。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10 of 30
10. Question
一位投資者持有一份行使價為45港元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認購期權,以及一份行使價為19,000點的恒生指數認沽期權。在期權到期時,該股票的市場價格為48港元,而恒生指數的結算價為18,800點。若該投資者決定行使這兩份均處於價內的期權,其持牌代表應如何解釋將會發生的結算後果?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香港市場上不同類型期權結算方式的理解,以及他們區分價內、等價和價外狀況的能力。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規則,個股期權(股票期權)通常以實物交收(實貨交付)方式結算。這意味著當一份認購期權被行使時,期權持有人有權以行使價買入相關股票的實物。相反,指數期權,如恒生指數期權,則是以現金結算。在現金結算中,不會有相關資產的實物轉移;取而代之的是,期權賣方會向買方支付一筆現金,金額等於期權的內在價值(即結算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額)。
在此場景中,兩份期權均為「價內期權」。股票認購期權的市場價格(310港元)高於其行使價(300港元),因此具有內在價值。同樣,恒生指數期權的結算價(18,200點)高於其行使價(18,000點),也具有內在價值。
因此,正確的結算程序是:
1. 對於股票期權,客戶將支付行使價以接收相關股票的實物。
2. 對於恒生指數期權,客戶將收到一筆現金,該現金的價值等於指數點差(18,200 – 18,000 = 200點)乘以合約乘數。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香港市場上不同類型期權結算方式的理解,以及他們區分價內、等價和價外狀況的能力。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規則,個股期權(股票期權)通常以實物交收(實貨交付)方式結算。這意味著當一份認購期權被行使時,期權持有人有權以行使價買入相關股票的實物。相反,指數期權,如恒生指數期權,則是以現金結算。在現金結算中,不會有相關資產的實物轉移;取而代之的是,期權賣方會向買方支付一筆現金,金額等於期權的內在價值(即結算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額)。
在此場景中,兩份期權均為「價內期權」。股票認購期權的市場價格(310港元)高於其行使價(300港元),因此具有內在價值。同樣,恒生指數期權的結算價(18,200點)高於其行使價(18,000點),也具有內在價值。
因此,正確的結算程序是:
1. 對於股票期權,客戶將支付行使價以接收相關股票的實物。
2. 對於恒生指數期權,客戶將收到一筆現金,該現金的價值等於指數點差(18,200 – 18,000 = 200點)乘以合約乘數。 - Question 11 of 30
11. Question
一位客戶希望在其合約月份的最後交易日交易一張小型恒生指數期貨合約。該日為一個正常的星期三。該客戶向其持牌代表查詢,他最遲可以在哪個時間透過香港期貨自動交易系統(HKATS)進行該合約的交易?
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香港指數期貨合約在最後交易日的特定交易時間的理解,這與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清楚區分正常交易時段(T時段)的收市時間、最後交易日的收市時間,以及收市後交易時段(T+1時段)的截止時間。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指數期貨合約(如小型恒生指數期貨)在最後交易日的交易將於下午四時正結束,以便計算最終結算價。這與非最後交易日的正常下午收市時間(下午四時十五分)不同。此外,收市後交易時段不適用於即將到期的合約。了解這些細微差別對於為客戶提供準確的交易建議和執行指令至關重要。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香港指數期貨合約在最後交易日的特定交易時間的理解,這與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清楚區分正常交易時段(T時段)的收市時間、最後交易日的收市時間,以及收市後交易時段(T+1時段)的截止時間。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指數期貨合約(如小型恒生指數期貨)在最後交易日的交易將於下午四時正結束,以便計算最終結算價。這與非最後交易日的正常下午收市時間(下午四時十五分)不同。此外,收市後交易時段不適用於即將到期的合約。了解這些細微差別對於為客戶提供準確的交易建議和執行指令至關重要。
- Question 12 of 30
12. Question
一名公司財務總監預計三個月後將收到一筆1億港元的資金用於短期投資。由於擔心利率在此期間會下跌,該財務總監決定買入20張三個月期港元利率期貨合約(每張合約名義價值為500萬港元)進行對沖。開倉價格為96.80。三個月後,利率如預期下跌,該財務總監以97.20的價格平倉。關於此對沖活動,以下哪些陳述是準確的?
I. 財務總監的行動被稱為長倉對沖,適合希望鎖定未來存款或投資利率的投資者。
II. 期貨部位的收益將完全抵銷現金投資所賺取的較低利息,從而實現無風險的結果。
III. 假如該財務總監是一名計劃在三個月後借款的借款人,並擔心利率上升,那麼適當的對沖行動將是賣出期貨合約(短倉對沖)。
IV. 為了平掉倉位,該財務總監必須找到最初向其賣出合約的對手方,並直接與其執行賣出交易。Correct此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利率期貨對沖機制的理解,特別是長倉對沖和短倉對沖的應用場景,以及與對沖相關的風險和市場操作。陳述 I 是正確的。買入期貨合約以對沖未來投資因利率下跌而導致回報減少的風險,被稱為長倉對沖(long hedge)。這是投資者或未來存款人鎖定未來收益率的標準策略。陳述 III 是正確的。此陳述描述了與原場景相反的情況。一個未來的借款人會擔心利率上升,這將增加其借貸成本。利率上升會導致利率期貨價格下跌。因此,借款人會賣出期貨合約(建立短倉或進行短倉對沖),如果利率真的上升,期貨價格下跌,短倉便會獲利,從而彌補其在現貨市場上增加的借貸成本。陳述 II 是不正確的。對沖很少是完美的。「完全抵銷」和「無風險」的說法過於絕對。由於期貨價格與現貨利率之間的變動可能不完全一致,存在基差風險(basis risk),因此對沖通常只能減輕而不能完全消除風險。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利率期貨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準化合約。平倉是通過在市場上進行一筆與原先持倉方向相反的交易來完成的,而不是找到最初的交易對手方。交易所的結算所(clearing house)作為所有買家的賣方和所有賣家的買方,保證了交易的匿名性和流動性。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利率期貨對沖機制的理解,特別是長倉對沖和短倉對沖的應用場景,以及與對沖相關的風險和市場操作。陳述 I 是正確的。買入期貨合約以對沖未來投資因利率下跌而導致回報減少的風險,被稱為長倉對沖(long hedge)。這是投資者或未來存款人鎖定未來收益率的標準策略。陳述 III 是正確的。此陳述描述了與原場景相反的情況。一個未來的借款人會擔心利率上升,這將增加其借貸成本。利率上升會導致利率期貨價格下跌。因此,借款人會賣出期貨合約(建立短倉或進行短倉對沖),如果利率真的上升,期貨價格下跌,短倉便會獲利,從而彌補其在現貨市場上增加的借貸成本。陳述 II 是不正確的。對沖很少是完美的。「完全抵銷」和「無風險」的說法過於絕對。由於期貨價格與現貨利率之間的變動可能不完全一致,存在基差風險(basis risk),因此對沖通常只能減輕而不能完全消除風險。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利率期貨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準化合約。平倉是通過在市場上進行一筆與原先持倉方向相反的交易來完成的,而不是找到最初的交易對手方。交易所的結算所(clearing house)作為所有買家的賣方和所有賣家的買方,保證了交易的匿名性和流動性。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13 of 30
13. Question
一位資產組合經理預期香港的短期利率將因應宏觀經濟數據而上升。為此,她決定沽出 20 張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合約,成交價為 98.10。一個月後,利率果然上升,她以 97.60 的價格買回合約平倉。假設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合約的每基點價值為港幣 41.67 元,請問這次交易的總損益是多少?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利用港元利率期貨進行投機性交易的理解,特別是關於損益計算。首先,應理解利率期貨價格與實際利率之間的逆向關係。期貨價格通常以「100 – 利率」的形式報價,因此當預期利率上升時,期貨價格預計會下跌。在這種情況下,投機者會採取沽空(賣出)策略,以便在未來以較低的價格買回(平倉)來獲利。損益的計算基於開倉價格與平倉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步驟如下:1. 確定價格變動的基點數:將賣出價減去買入價,然後除以每個基點的價值(0.01)。2. 計算每張合約的損益:將基點數乘以每基點的價值。3. 計算總損益:將每張合約的損益乘以交易的合約總張數。由於交易者是高賣(98.10)低買(97.60),因此該交易產生了利潤。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利用港元利率期貨進行投機性交易的理解,特別是關於損益計算。首先,應理解利率期貨價格與實際利率之間的逆向關係。期貨價格通常以「100 – 利率」的形式報價,因此當預期利率上升時,期貨價格預計會下跌。在這種情況下,投機者會採取沽空(賣出)策略,以便在未來以較低的價格買回(平倉)來獲利。損益的計算基於開倉價格與平倉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步驟如下:1. 確定價格變動的基點數:將賣出價減去買入價,然後除以每個基點的價值(0.01)。2. 計算每張合約的損益:將基點數乘以每基點的價值。3. 計算總損益:將每張合約的損益乘以交易的合約總張數。由於交易者是高賣(98.10)低買(97.60),因此該交易產生了利潤。
- Question 14 of 30
14. Question
一位持牌代表正在為一位專業投資者客戶提供諮詢。該客戶希望對某特定股票建立一個為期13個月的看漲倉位,並要求如果股價在到期時達到預定水平,就能獲得固定金額的回報,否則就沒有回報。持牌代表建議使用場外交易(OTC)期權來構建此策略。與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標準股票期權相比,此建議的場外交易期權具有哪些特點?
I. 合約的行使價及到期日可以根據客戶的特定要求量身訂造。
II. 該期權合約將由香港交易所的結算所進行結算和擔保。
III. 其收益特點可以被設計為「二元」或「全有或全無」的形式。
IV. 相關資產的數量和合約乘數是標準化的,以確保市場流動性。Correct場外交易(OTC)期權與交易所買賣期權的主要區別在於其靈活性和客製化程度。陳述I是正確的,因為場外交易期權的核心優勢之一是能夠根據個別投資者的特定需求(例如非標準的到期日或行使價)來量身訂造合約條款。陳述III是正確的,因為該客戶要求的「固定金額回報」是一種非標準的收益結構,這正是「特種期權」(或第二代場外交易期權)的特徵,例如二元期權。陳述II是不正確的,因為場外交易期權是雙方之間的私人合約,不經由交易所的中央結算所進行結算和擔保,因此存在對手方風險,這與交易所買賣期權不同。陳述IV是不正確的,標準化的合約細則是交易所買賣期權的特點,旨在促進流動性和交易便利性,而場外交易期權則可以自訂相關資產的數量和質量。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場外交易(OTC)期權與交易所買賣期權的主要區別在於其靈活性和客製化程度。陳述I是正確的,因為場外交易期權的核心優勢之一是能夠根據個別投資者的特定需求(例如非標準的到期日或行使價)來量身訂造合約條款。陳述III是正確的,因為該客戶要求的「固定金額回報」是一種非標準的收益結構,這正是「特種期權」(或第二代場外交易期權)的特徵,例如二元期權。陳述II是不正確的,因為場外交易期權是雙方之間的私人合約,不經由交易所的中央結算所進行結算和擔保,因此存在對手方風險,這與交易所買賣期權不同。陳述IV是不正確的,標準化的合約細則是交易所買賣期權的特點,旨在促進流動性和交易便利性,而場外交易期權則可以自訂相關資產的數量和質量。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15 of 30
15. Question
一位投資者買入一張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權合約,其期權金報價為120指數點。該合約的到期日恰好是聖誕前夕。請問該投資者為這張合約支付的總期權金是多少,以及在到期日當天,他最遲可以在香港期貨交易所交易該合約至什麼時間?
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恒生中國企業指數(國企指數)期權合約細則的理解,特別是關於合約價值計算及特殊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安排。
首先,計算一張期權合約的總期權金(即立約價值),需要將期權金的指數點報價乘以合約乘數。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規定,每張國企指數期權合約的乘數為50港元。因此,總期權金的計算方式為:期權金點數 × 合約乘數。
其次,考生需要了解國企指數期權在到期日的交易時間。一般而言,到期日的交易時間為上午九時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正,以及下午一時正至下午四時正。然而,香港交易所對特定日期有特別安排。如果到期日為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曆新年前夕,當天將不設午市交易時段。因此,在這些特殊的半日市,到期合約的交易將在上午時段結束後終止。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恒生中國企業指數(國企指數)期權合約細則的理解,特別是關於合約價值計算及特殊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安排。
首先,計算一張期權合約的總期權金(即立約價值),需要將期權金的指數點報價乘以合約乘數。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規定,每張國企指數期權合約的乘數為50港元。因此,總期權金的計算方式為:期權金點數 × 合約乘數。
其次,考生需要了解國企指數期權在到期日的交易時間。一般而言,到期日的交易時間為上午九時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正,以及下午一時正至下午四時正。然而,香港交易所對特定日期有特別安排。如果到期日為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曆新年前夕,當天將不設午市交易時段。因此,在這些特殊的半日市,到期合約的交易將在上午時段結束後終止。
- Question 16 of 30
16. Question
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出口公司「卓越科技」,預計在六個月後將收到一筆金額為500萬美元的貨款。公司管理層擔心美元兌港元匯率可能下跌,從而減少其港元收入,但同時希望在美元意外升值時仍能從中獲益。在這種情況下,哪種貨幣衍生工具策略最能滿足公司的對沖需求?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不同貨幣衍生工具在對沖外匯風險方面應用的理解。一家預期在未來收取外幣的公司,面臨該外幣貶值的風險。對沖的目標是鎖定一個最低可接受的匯率,以保護其港元等值收入。遠期貨幣合約可以完全鎖定未來的匯率,從而消除所有不確定性,但這也意味著公司放棄了任何因有利匯率變動而可能獲得的潛在收益。外匯掉期主要用於管理不同貨幣的資金流動性,通常涉及即期和遠期兩筆反向交易,不適用於對沖單一的未來應收帳款。沽出期權會為公司帶來期權金收入,但同時也產生了義務,並可能使其面臨無限的風險,這與對沖的初衷相悖。購買貨幣期權(在此情況下是美元認沽期權)則賦予公司權利,但沒有義務,在未來以預設的匯率賣出美元。這意味著,如果美元貶值,公司可以行使期權以保障其收入;如果美元升值,公司則可以放棄行使期權,並在現貨市場上以更有利的匯率賣出美元。因此,購買期權是唯一能夠在提供下行風險保護的同時,保留上行潛在收益的策略,但需要支付期權金作為成本。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不同貨幣衍生工具在對沖外匯風險方面應用的理解。一家預期在未來收取外幣的公司,面臨該外幣貶值的風險。對沖的目標是鎖定一個最低可接受的匯率,以保護其港元等值收入。遠期貨幣合約可以完全鎖定未來的匯率,從而消除所有不確定性,但這也意味著公司放棄了任何因有利匯率變動而可能獲得的潛在收益。外匯掉期主要用於管理不同貨幣的資金流動性,通常涉及即期和遠期兩筆反向交易,不適用於對沖單一的未來應收帳款。沽出期權會為公司帶來期權金收入,但同時也產生了義務,並可能使其面臨無限的風險,這與對沖的初衷相悖。購買貨幣期權(在此情況下是美元認沽期權)則賦予公司權利,但沒有義務,在未來以預設的匯率賣出美元。這意味著,如果美元貶值,公司可以行使期權以保障其收入;如果美元升值,公司則可以放棄行使期權,並在現貨市場上以更有利的匯率賣出美元。因此,購買期權是唯一能夠在提供下行風險保護的同時,保留上行潛在收益的策略,但需要支付期權金作為成本。
- Question 17 of 30
17. Question
一家持牌法團正在為其新入職員工編制關於衍生產品的培訓材料,內容涵蓋外匯及商品衍生工具。該材料旨在解釋這些工具的特性、風險及市場角色。以下哪些關於商品衍生工具及相關期權原則的陳述是準確的?
I. 商品衍生工具僅限於在受監管的交易所進行買賣,以確保標準化和降低對手方風險。
II. 商品衍生工具的相關資產範圍廣泛,包括貴金屬、能源產品及農作物等實物商品。
III. 與沽出期權相關的風險狀況是,潛在收益上限為收取的期權金,而潛在虧損可能遠大於該筆期權金。
IV. 由於商品與實體經濟活動密切相關,其衍生工具的價格變動常被用作評估經濟健康狀況的指標之一。Correct陳述 I 不正確。商品衍生工具同時在受監管的交易所(例如倫敦金屬交易所或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場外交易(OTC)市場進行買賣。雖然交易所買賣提供了標準化合約和中央結算對手方以降低風險,但場外交易市場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了根據特定需求定制合約的靈活性。因此,「僅限於」一詞使該陳述不準確。
陳述 II 正確。商品衍生工具的價值源於各種實物商品。這些商品通常分為硬商品(開採或提取的資源,如黃金、白銀、原油)和軟商品(種植的農產品,如玉米、大豆、咖啡)。此陳述準確地概括了其相關資產的廣泛性。
陳述 III 正確。這準確描述了沽出(或稱「賣出」)期權的不對稱風險特徵。賣方的最大利潤被鎖定為其收取的期權金。然而,如果市場走勢對賣方不利,買方將行使期權,迫使賣方面對潛在的巨大虧損。例如,沽出認購期權的潛在虧損在理論上是無限的,因為相關資產價格可以無限上漲。這與題目背景中銀行沽出外匯期權的例子所展示的原則一致。
陳述 IV 正確。商品價格是許多行業的基礎投入成本,對全球供需、地緣政治和氣候變化等因素非常敏感。因此,經濟學家和分析師密切關注商品衍生工具市場(如原油或銅期貨)的價格趨勢,並將其視為通脹、工業活動和整體經濟狀況的領先指標之一。
因此,只有陳述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陳述 I 不正確。商品衍生工具同時在受監管的交易所(例如倫敦金屬交易所或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場外交易(OTC)市場進行買賣。雖然交易所買賣提供了標準化合約和中央結算對手方以降低風險,但場外交易市場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了根據特定需求定制合約的靈活性。因此,「僅限於」一詞使該陳述不準確。
陳述 II 正確。商品衍生工具的價值源於各種實物商品。這些商品通常分為硬商品(開採或提取的資源,如黃金、白銀、原油)和軟商品(種植的農產品,如玉米、大豆、咖啡)。此陳述準確地概括了其相關資產的廣泛性。
陳述 III 正確。這準確描述了沽出(或稱「賣出」)期權的不對稱風險特徵。賣方的最大利潤被鎖定為其收取的期權金。然而,如果市場走勢對賣方不利,買方將行使期權,迫使賣方面對潛在的巨大虧損。例如,沽出認購期權的潛在虧損在理論上是無限的,因為相關資產價格可以無限上漲。這與題目背景中銀行沽出外匯期權的例子所展示的原則一致。
陳述 IV 正確。商品價格是許多行業的基礎投入成本,對全球供需、地緣政治和氣候變化等因素非常敏感。因此,經濟學家和分析師密切關注商品衍生工具市場(如原油或銅期貨)的價格趨勢,並將其視為通脹、工業活動和整體經濟狀況的領先指標之一。
因此,只有陳述 II、III 及 IV 是正確的。
- Question 18 of 30
18. Question
一位從事期貨合約交易(第2類受規管活動)的持牌代表正與客戶一同審視一份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圖表。該圖表顯示過去數月呈現一個明顯的下跌趨勢。就如何正確分析此下跌趨勢,以下哪些陳述符合技術分析的原則?
I. 下跌趨勢線應透過連接一系列的較低高點(lower highs)來繪製。
II. 若價格決定性地向上突破此趨勢線,可能預示著趨勢有機會逆轉為上升趨勢。
III. 該趨勢線被價格觸及但未能突破的次數越多,該下跌趨勢的顯著性就越強。
IV. 要確認此下跌趨勢,分析師應尋找一系列的較高高點(higher highs)和較高低點(higher lows)。Correct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技術分析的基本原則,下跌趨勢線是透過連接一系列遞減的價格高點(即較低高點)來繪製的。這條線代表一個動態的阻力區域。
陳述 II 是正確的。當價格決定性地向上突破一條已確立的下跌趨勢線時,這是一個潛在的趨勢改變信號。它表明賣方的力量可能正在減弱,買方開始控制市場,可能預示著一個新的上升趨勢的開始。
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一條趨勢線的有效性及重要性,與其被測試的次數成正比。價格觸及趨勢線後反彈的次數越多,代表市場越認可這條趨勢線的阻力作用,因此該趨勢被認為更為穩固和顯著。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一系列的「較高高點」和「較高低點」是定義上升趨勢的特徵。下跌趨勢的特徵則是一系列的「較低高點」和「較低低點」。該陳述混淆了兩種趨勢的定義。
因此,陳述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技術分析的基本原則,下跌趨勢線是透過連接一系列遞減的價格高點(即較低高點)來繪製的。這條線代表一個動態的阻力區域。
陳述 II 是正確的。當價格決定性地向上突破一條已確立的下跌趨勢線時,這是一個潛在的趨勢改變信號。它表明賣方的力量可能正在減弱,買方開始控制市場,可能預示著一個新的上升趨勢的開始。
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一條趨勢線的有效性及重要性,與其被測試的次數成正比。價格觸及趨勢線後反彈的次數越多,代表市場越認可這條趨勢線的阻力作用,因此該趨勢被認為更為穩固和顯著。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一系列的「較高高點」和「較高低點」是定義上升趨勢的特徵。下跌趨勢的特徵則是一系列的「較低高點」和「較低低點」。該陳述混淆了兩種趨勢的定義。
因此,陳述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19 of 30
19. Question
一位持牌代表正向客戶解釋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權合約的主要特點。關於這些合約的陳述,以下哪些是正確的?
I. 每張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權合約的價值,是將期權金乘以50港元的合約乘數計算得出。
II. 合約的到期日為合約月份的最後一個營業日。
III. 若恒生國企指數處於9,500點水平,短期期權的行使價間距通常為200點。
IV. 在到期日當天,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交易時段與正常交易日完全相同,直至下午四時十五分結束。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香港交易所(HKEX)恒生中國企業指數(HSCEI)期權合約細則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合約細則,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合約乘數為每個指數點50港元。因此,合約的價值(或稱立約價值)是透過將期權金(以指數點報價)乘以50港元來計算。
陳述 II 是不正確的。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到期日是合約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的前一個營業日,而非最後一個營業日當天。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
陳述 III 是正確的。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行使價間距取決於當時的指數水平。根據規定,當指數在8,000點或以上時,短期期權的行使價間距設定為200點。因此,在9,500點的水平,此規則適用。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在到期日當天,即月合約的交易時間會提早結束。正常交易日收市時間為下午四時十五分,但在到期日,交易會於下午四時正結束。因此,交易時段並非完全相同。
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香港交易所(HKEX)恒生中國企業指數(HSCEI)期權合約細則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合約細則,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合約乘數為每個指數點50港元。因此,合約的價值(或稱立約價值)是透過將期權金(以指數點報價)乘以50港元來計算。
陳述 II 是不正確的。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到期日是合約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的前一個營業日,而非最後一個營業日當天。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
陳述 III 是正確的。恒生國企指數期權的行使價間距取決於當時的指數水平。根據規定,當指數在8,000點或以上時,短期期權的行使價間距設定為200點。因此,在9,500點的水平,此規則適用。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在到期日當天,即月合約的交易時間會提早結束。正常交易日收市時間為下午四時十五分,但在到期日,交易會於下午四時正結束。因此,交易時段並非完全相同。
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20 of 30
20. Question
一位活躍的期貨交易員陳先生,通過分析相對強弱指數(RSI)和移動平均線,預期恒生指數期貨在開市時將會出現強勁的上升趨勢。他希望在開市時立即建立好倉,但同時擔心市場可能因消息而出現跳空高開,導致成交價遠高於預期。他聯絡其持牌代表,尋求最適合他目標的買賣盤類型。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的規則,持牌代表應建議哪種買賣盤最能平衡陳先生即時入市及管理開市價格風險的需求?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香港期貨交易所自動交易系統(HKATS)中不同買賣盤類別的理解及其在特定交易場景下的應用。為了在開市時段有效執行交易策略,同時管理價格風險,交易者必須了解各種買賣盤的特性。
首先,從經紀管理的角度來看,市價盤(Market Order)的目的是以市場上最優的現行價格立即執行交易。雖然它能確保交易迅速成交,但在市場波動劇烈或開市時,成交價格可能與預期有較大偏差,即存在滑點風險。
其次,限價盤(Limit Order)允許交易者設定一個具體的買入或賣出價格。買入限價盤只會在市場價格等於或低於指定價格時執行,而賣出限價盤則在市場價格等於或高於指定價格時執行。這種買賣盤提供了價格控制,但犧牲了成交的確定性,如果市場價格未達到指定水平,買賣盤可能不會被執行。
再者,競價盤(Auction Order)是專為HKATS的開市前議價時段而設的。它沒有指定價格,旨在以計算出的開市價(COP)進行對盤。這種類型的買賣盤適合希望在市場開盤時即參與交易的投資者。在開市前時段結束後,任何未被配對的競價盤將會被取消或按規則轉換為限價盤。
最後,過戶盤(Give-up Order)並非一種交易執行策略,而是一種行政指令。其功能是在交易成交後,將該持倉轉移至另一家公司的賬戶中,通常用於清算安排,與交易者如何進入市場的決策無關。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香港期貨交易所自動交易系統(HKATS)中不同買賣盤類別的理解及其在特定交易場景下的應用。為了在開市時段有效執行交易策略,同時管理價格風險,交易者必須了解各種買賣盤的特性。
首先,從經紀管理的角度來看,市價盤(Market Order)的目的是以市場上最優的現行價格立即執行交易。雖然它能確保交易迅速成交,但在市場波動劇烈或開市時,成交價格可能與預期有較大偏差,即存在滑點風險。
其次,限價盤(Limit Order)允許交易者設定一個具體的買入或賣出價格。買入限價盤只會在市場價格等於或低於指定價格時執行,而賣出限價盤則在市場價格等於或高於指定價格時執行。這種買賣盤提供了價格控制,但犧牲了成交的確定性,如果市場價格未達到指定水平,買賣盤可能不會被執行。
再者,競價盤(Auction Order)是專為HKATS的開市前議價時段而設的。它沒有指定價格,旨在以計算出的開市價(COP)進行對盤。這種類型的買賣盤適合希望在市場開盤時即參與交易的投資者。在開市前時段結束後,任何未被配對的競價盤將會被取消或按規則轉換為限價盤。
最後,過戶盤(Give-up Order)並非一種交易執行策略,而是一種行政指令。其功能是在交易成交後,將該持倉轉移至另一家公司的賬戶中,通常用於清算安排,與交易者如何進入市場的決策無關。
- Question 21 of 30
21. Question
持牌代表大衛正在向其客戶陳先生解釋有關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交易規則。關於交易時間及結算的安排,大衛作出的以下陳述中,哪些是準確的?
I. 在農曆新年除夕,恒生指數期貨合約將不設午市交易時段,交易將於中午十二時正結束。
II. 若某交易日為英國銀行假期,即使香港市場正常開市,該交易日的收市後交易時段(T+1時段)亦會暫停。
III. 合約月份的最後交易日為該月份的最後一個營業日。
IV. 最後結算價是根據最後交易日聯交所的收市指數點來釐定。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就恒生指數期貨合約在特定假日及市場情況下的交易時間安排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規定,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包括恒生指數期貨)均只有早市交易,不設午市交易時段。早市交易時段於中午12:00結束。
陳述 II 是正確的。收市後交易時段(俗稱 T+1 時段)的設立是為了讓投資者能對應歐美市場的開市時間進行交易。因此,若當天為英國或美國的銀行假期,即使香港市場日間正常交易,T+1 時段亦會暫停,因為相關的海外市場休市。
陳述 III 是不正確的。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並非合約月份的最後一個營業日,而是「緊接合約月份最後營業日之前一個營業日」。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最後結算價並非單純以收市指數點釐定。它是由結算所根據最後交易日當天,從持續交易時段開始後五分鐘起至收市前五分鐘止,每隔五分鐘所報的指數點,以及收市時的指數點,計算出的平均數,並下調至最接近的整數點。這旨在防止市場在收市時被操控。
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就恒生指數期貨合約在特定假日及市場情況下的交易時間安排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規定,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包括恒生指數期貨)均只有早市交易,不設午市交易時段。早市交易時段於中午12:00結束。
陳述 II 是正確的。收市後交易時段(俗稱 T+1 時段)的設立是為了讓投資者能對應歐美市場的開市時間進行交易。因此,若當天為英國或美國的銀行假期,即使香港市場日間正常交易,T+1 時段亦會暫停,因為相關的海外市場休市。
陳述 III 是不正確的。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並非合約月份的最後一個營業日,而是「緊接合約月份最後營業日之前一個營業日」。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最後結算價並非單純以收市指數點釐定。它是由結算所根據最後交易日當天,從持續交易時段開始後五分鐘起至收市前五分鐘止,每隔五分鐘所報的指數點,以及收市時的指數點,計算出的平均數,並下調至最接近的整數點。這旨在防止市場在收市時被操控。
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22 of 30
22. Question
一位持有證監會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牌照的代表,正在向一位對農產品感興趣的專業投資者客戶解釋在交易所買賣的衍生工具。該代表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玉米期貨合約為例。關於這類標準化期貨合約的特點,以下哪些陳述是準確的?
I. 合約的價格是交易雙方在交易所平台上唯一需要協商的變數。
II. 合約的標的資產(玉米)的質量等級和數量是由交易所預先設定的。
III. 交易對手方風險由交易所的結算所承擔,而非個別買方或賣方。
IV. 結算日期和地點可以由買賣雙方靈活協商,以滿足個別的對沖需求。Correct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玉米期貨,是高度標準化的金融工具。陳述I是正確的,因為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時,合約的所有條款(如資產質量、數量、交割月份)都已預先設定,只有價格是透過市場買賣盤配對而釐定的。陳述II是正確的,標準化是期貨合約的核心特徵,交易所會明確規定相關資產的等級(例如美國2號黃玉米)和每張合約的數量(例如5,000蒲式耳),以確保市場的流動性和價格的透明度。陳述III也是正確的,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合約都由結算所(Clearing House)作為中央對手方進行清算和結算。結算所保證合約的履行,從而極大地減輕了個別買賣方面臨的對手方違約風險。陳述IV是不正確的,因為結算日期和地點也是由交易所標準化的,不能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這種靈活性是場外交易(OTC)的遠期合約的特徵,而非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因此,只有陳述I、II及III是正確的。
Incorrect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玉米期貨,是高度標準化的金融工具。陳述I是正確的,因為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時,合約的所有條款(如資產質量、數量、交割月份)都已預先設定,只有價格是透過市場買賣盤配對而釐定的。陳述II是正確的,標準化是期貨合約的核心特徵,交易所會明確規定相關資產的等級(例如美國2號黃玉米)和每張合約的數量(例如5,000蒲式耳),以確保市場的流動性和價格的透明度。陳述III也是正確的,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合約都由結算所(Clearing House)作為中央對手方進行清算和結算。結算所保證合約的履行,從而極大地減輕了個別買賣方面臨的對手方違約風險。陳述IV是不正確的,因為結算日期和地點也是由交易所標準化的,不能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這種靈活性是場外交易(OTC)的遠期合約的特徵,而非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因此,只有陳述I、II及III是正確的。
- Question 23 of 30
23. Question
一位持牌代表正在向客戶解釋關於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合約的結算程序。假設某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是20號,並且該星期一至三均為營業日。關於該合約的結算,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該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是該月18號。
II. 最終結算價將根據在該月20號上午公佈的相關香港銀行公會港元利息結算利率來釐定。
III. 假設在定價日,相關的一個月港元利息結算利率為2.125%,那麼最終結算價將會是97.88。
IV. 假如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是公眾假期,最後結算日將會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Correct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的港元利率期貨合約細則:
陳述I是正確的。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被定義為合約月份第三個星期三之前的兩個營業日。在假設情境中,第三個星期三是20號,因此最後交易日是該月18號。
陳述II是不正確的。最終結算價所依據的香港銀行公會(HKAB)港元利息結算利率,是在「最後交易日」(本例中的18號)上午約十一時十五分決定的,而不是在「最後結算日」(20號)。這是一個關鍵的區別,考生需要清楚分辨這兩個日期。
陳述III是正確的。最終結算價的計算公式為「100減去相關利率」。計算為 100 – 2.125 = 97.875。根據合約細則的捨入規則,若第三個小數位為5或以上,則需向上調整。因此,97.875應上調至97.88。
陳述IV是正確的。合約細則明確規定,如果原定的最後結算日(即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並非營業日,則該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因此,僅陳述I、III及IV是正確的。
Incorrect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的港元利率期貨合約細則:
陳述I是正確的。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被定義為合約月份第三個星期三之前的兩個營業日。在假設情境中,第三個星期三是20號,因此最後交易日是該月18號。
陳述II是不正確的。最終結算價所依據的香港銀行公會(HKAB)港元利息結算利率,是在「最後交易日」(本例中的18號)上午約十一時十五分決定的,而不是在「最後結算日」(20號)。這是一個關鍵的區別,考生需要清楚分辨這兩個日期。
陳述III是正確的。最終結算價的計算公式為「100減去相關利率」。計算為 100 – 2.125 = 97.875。根據合約細則的捨入規則,若第三個小數位為5或以上,則需向上調整。因此,97.875應上調至97.88。
陳述IV是正確的。合約細則明確規定,如果原定的最後結算日(即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並非營業日,則該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因此,僅陳述I、III及IV是正確的。
- Question 24 of 30
24. Question
一名持牌代表正向其客戶陳先生解釋投資於一隻與某科技股掛鈎的R類牛證的風險。該牛證的收回價為95港元,而該科技股的現價已從105港元下跌至96港元,非常接近收回水平。就此情況下可能發生的強制收回事件,以下哪些陳述是準確的?
I. 假如相關股票的現貨價在交易時段內觸及或跌穿95港元的收回價,該牛證將立即被強制收回並停止在交易所買賣。
II. 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陳先生可能會根據剩餘價值(如有)收取款項,但亦有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本金。
III. 即使股價短暫觸及95港元後迅速反彈,只要在到期日前股價回升至行使價以上,該牛證的交易便可恢復。
IV. 陳先生可以聯絡發行商,要求給予寬限期,暫緩執行強制收回,以等待市場可能出現的技術性反彈。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牛熊證(CBBCs)中強制收回事件(MCE)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強制收回是牛熊證的一個關鍵特徵。對於牛證,當相關資產的價格在交易時段內觸及或跌穿收回價時,強制收回事件會立即觸發。一旦觸發,該牛熊證會即時停止在聯交所的買賣,並由發行商收回。
陳述 II 是正確的。發生強制收回事件後,牛熊證的價值並非必然歸零。投資者最終能否收回任何款項,取決於「剩餘價值」。R類牛證的剩餘價值是根據相關資產在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前的最低價(對於牛證)或最高價(對於熊證)來計算的。如果結算價優於行使價,投資者便可收回剩餘價值。然而,如果結算價等於或差於行使價,剩餘價值將為零,投資者會損失其全部投資金額。因此,存在損失全部本金的風險。
陳述 III 是不正確的。強制收回事件是終結性的。一旦發生,該牛熊證便會永久終止交易並進入結算程序。即使相關資產的價格在之後反彈,該牛熊證也不會恢復交易。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強制收回是牛熊證上市文件中訂明的合約條款,其觸發是自動的,並不受發行商或投資者的主觀意願影響。投資者不能要求暫緩或取消強制收回事件的執行。
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牛熊證(CBBCs)中強制收回事件(MCE)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強制收回是牛熊證的一個關鍵特徵。對於牛證,當相關資產的價格在交易時段內觸及或跌穿收回價時,強制收回事件會立即觸發。一旦觸發,該牛熊證會即時停止在聯交所的買賣,並由發行商收回。
陳述 II 是正確的。發生強制收回事件後,牛熊證的價值並非必然歸零。投資者最終能否收回任何款項,取決於「剩餘價值」。R類牛證的剩餘價值是根據相關資產在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前的最低價(對於牛證)或最高價(對於熊證)來計算的。如果結算價優於行使價,投資者便可收回剩餘價值。然而,如果結算價等於或差於行使價,剩餘價值將為零,投資者會損失其全部投資金額。因此,存在損失全部本金的風險。
陳述 III 是不正確的。強制收回事件是終結性的。一旦發生,該牛熊證便會永久終止交易並進入結算程序。即使相關資產的價格在之後反彈,該牛熊證也不會恢復交易。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強制收回是牛熊證上市文件中訂明的合約條款,其觸發是自動的,並不受發行商或投資者的主觀意願影響。投資者不能要求暫緩或取消強制收回事件的執行。
因此,只有陳述 I 及 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25 of 30
25. Question
一位第九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的投資組合經理,為其全權委託投資組合持倉大量丙公司的股票。該經理預期未來數月市場將出現調整,並擔心丙公司的股價會隨之下跌。為管理此下跌風險,該經理決定沽空與丙公司股票相關的期貨合約。關於此對沖策略,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沽空股票期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投資組合免受相關股票價值下跌的影響。
II. 倘若丙公司的股價不跌反升,期貨倉位產生的虧損將可能被其持有的現貨股票的價值增長所抵銷。
III. 由於相關資產價格與期貨價格的變動幅度可能存在差異,以及期貨合約的標準化規模,此策略很可能無法實現完全對沖。
IV. 若市場上沒有丙公司的個股期貨可供買賣,該經理可考慮使用相關性高的股票指數期貨作為替代的對沖工具。Correct此題目旨在評估考生對使用股票期貨對沖現貨股票持倉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沽空期貨合約的主要目的,是為持有的現貨資產(在此情況下為丙公司的股票)提供價格保障。透過沽空期貨,投資組合經理實質上是預先鎖定了一個未來的賣出價格,從而對沖因股價下跌可能帶來的損失。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一個有效的對沖策略在市場走勢與預期相反時同樣能發揮作用。如果丙公司的股價上升,經理持有的現貨股票價值會增加。與此同時,其沽空的期貨倉位會錄得虧損。理想情況下,現貨的收益應能大致抵銷期貨的虧損,從而使整體投資組合的價值保持相對穩定。
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現實世界中,完全對沖(Perfect Hedge)極為罕見。基差風險(Basis Risk)——即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的差距並非恆定不變——是主要原因之一。此外,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具有固定的合約規模,這意味著可能無法精確對沖非標準數量的股票,導致部分倉位未能被對沖。這就是所謂的「不完全對沖」。
陳述 IV 是正確的。當特定股票的期貨合約流動性不足或根本不存在時,基金經理可以使用關聯性高的替代工具進行交叉對沖(Cross-Hedging)。例如,如果丙公司是某個主要股價指數(如恒生指數)的成份股,經理可以沽空恒生指數期貨來對沖其持股的部分系統性風險。
因此,所有陳述皆為正確。
Incorrect此題目旨在評估考生對使用股票期貨對沖現貨股票持倉的理解。
陳述 I 是正確的。沽空期貨合約的主要目的,是為持有的現貨資產(在此情況下為丙公司的股票)提供價格保障。透過沽空期貨,投資組合經理實質上是預先鎖定了一個未來的賣出價格,從而對沖因股價下跌可能帶來的損失。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一個有效的對沖策略在市場走勢與預期相反時同樣能發揮作用。如果丙公司的股價上升,經理持有的現貨股票價值會增加。與此同時,其沽空的期貨倉位會錄得虧損。理想情況下,現貨的收益應能大致抵銷期貨的虧損,從而使整體投資組合的價值保持相對穩定。
陳述 III 是正確的。在現實世界中,完全對沖(Perfect Hedge)極為罕見。基差風險(Basis Risk)——即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的差距並非恆定不變——是主要原因之一。此外,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具有固定的合約規模,這意味著可能無法精確對沖非標準數量的股票,導致部分倉位未能被對沖。這就是所謂的「不完全對沖」。
陳述 IV 是正確的。當特定股票的期貨合約流動性不足或根本不存在時,基金經理可以使用關聯性高的替代工具進行交叉對沖(Cross-Hedging)。例如,如果丙公司是某個主要股價指數(如恒生指數)的成份股,經理可以沽空恒生指數期貨來對沖其持股的部分系統性風險。
因此,所有陳述皆為正確。
- Question 26 of 30
26. Question
某交易所參與者的一位客戶,陳先生,在其賬戶中持有以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所有合約月份倉位:10,000張標準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長倉合約及2,500張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長倉合約。根據交易所的規則,陳先生的持倉狀況是怎樣的?
Correct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規定,就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及期權產品,每名客戶在所有合約月份的總持倉量受到限制。此限制以倉位對沖值計算,上限為12,000張長倉或短倉。標準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對沖值為1,而每張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倉位對沖值為0.2。在此總限額內,還有一個特定的分項限額:客戶持有的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超過2,400張長倉或短倉。在此情景中,該客戶的總倉位對沖值為 (10,000張標準合約 × 1) + (2,500張小型合約 × 0.2) = 10,000 + 500 = 10,500張。這個總數低於12,000張的整體上限。然而,該客戶持有2,500張小型合約,這已超出了2,400張的特定分項上限。因此,即使總對沖值未超標,其持倉仍然違反了交易所的持倉限額規定。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是另一項獨立的監管要求,與是否遵守持倉限額無關。
Incorrect根據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規定,就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及期權產品,每名客戶在所有合約月份的總持倉量受到限制。此限制以倉位對沖值計算,上限為12,000張長倉或短倉。標準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對沖值為1,而每張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的倉位對沖值為0.2。在此總限額內,還有一個特定的分項限額:客戶持有的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超過2,400張長倉或短倉。在此情景中,該客戶的總倉位對沖值為 (10,000張標準合約 × 1) + (2,500張小型合約 × 0.2) = 10,000 + 500 = 10,500張。這個總數低於12,000張的整體上限。然而,該客戶持有2,500張小型合約,這已超出了2,400張的特定分項上限。因此,即使總對沖值未超標,其持倉仍然違反了交易所的持倉限額規定。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是另一項獨立的監管要求,與是否遵守持倉限額無關。
- Question 27 of 30
27. Question
一位投資者持有上述條款所描述的恒指牛證。該牛證設定的收回水平為12,300點,行使水平為12,100點。在某個交易日,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下跌並觸及12,300點,觸發了強制收回事件。在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聯交所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的期間內,指數錄得的最低現貨水平為12,150點。根據這些資料,該投資者持有的每手牛證可收回的剩餘價值為多少?
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牛熊證(CBBC)強制收回事件後剩餘價值計算的理解。根據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規則,N類牛證(即看漲的牛證)在觸發強制收回事件後,其剩餘價值(如有)的計算公式為:每手剩餘價值 = (最低結算價 – 行使價) × 每手買賣單位 ÷ 權益比率。在此情境中,「最低結算價」是指從觸發強制收回事件起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期間,相關資產(此處為恒生指數)錄得的最低水平。考生必須準確代入題目提供的數值:最低指數水平(12,150點)、行使水平(12,100點)、買賣單位(10,000)及權益比率(15,000)。計算過程為 (12,150 – 12,100) × 10,000 / 15,000。重要的是要區分收回水平和行使水平,並理解剩餘價值的計算是基於行使水平與強制收回後錄得的最低資產價格,而非收回水平本身。若最低指數水平跌至或低於行使水平,剩餘價值則為零。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測試考生對牛熊證(CBBC)強制收回事件後剩餘價值計算的理解。根據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規則,N類牛證(即看漲的牛證)在觸發強制收回事件後,其剩餘價值(如有)的計算公式為:每手剩餘價值 = (最低結算價 – 行使價) × 每手買賣單位 ÷ 權益比率。在此情境中,「最低結算價」是指從觸發強制收回事件起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期間,相關資產(此處為恒生指數)錄得的最低水平。考生必須準確代入題目提供的數值:最低指數水平(12,150點)、行使水平(12,100點)、買賣單位(10,000)及權益比率(15,000)。計算過程為 (12,150 – 12,100) × 10,000 / 15,000。重要的是要區分收回水平和行使水平,並理解剩餘價值的計算是基於行使水平與強制收回後錄得的最低資產價格,而非收回水平本身。若最低指數水平跌至或低於行使水平,剩餘價值則為零。
- Question 28 of 30
28. Question
一位客戶陳先生正在交易恒生國企股息期貨的十二月合約。他目前持有850張長倉合約。現在,他指示其經紀再買入200張同月份的合約。根據交易所規則,該經紀在執行此新指令後的主要責任是什麼?
Correct根據恒生國企股息期貨的合約細則,雖然此合約沒有設定持倉限額,但設有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要求。就客戶而言,於任何一個合約月份,若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達到或超過1,000張,其經紀便有責任向交易所或結算所作出申報。在此情境中,客戶的總持倉量將達到1,050張(850張 + 200張),已超過1,000張的申報門檻。因此,經紀的主要責任是履行申報義務。這個機制旨在讓監管機構監察市場集中風險,而非禁止客戶持有大量倉位。考生應區分「持倉限額」(Position Limit)與「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Large Open Position Reporting)兩者之間的分別。
Incorrect根據恒生國企股息期貨的合約細則,雖然此合約沒有設定持倉限額,但設有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要求。就客戶而言,於任何一個合約月份,若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達到或超過1,000張,其經紀便有責任向交易所或結算所作出申報。在此情境中,客戶的總持倉量將達到1,050張(850張 + 200張),已超過1,000張的申報門檻。因此,經紀的主要責任是履行申報義務。這個機制旨在讓監管機構監察市場集中風險,而非禁止客戶持有大量倉位。考生應區分「持倉限額」(Position Limit)與「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Large Open Position Reporting)兩者之間的分別。
- Question 29 of 30
29. Question
一位持牌代表正向其客戶解釋投資於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衍生權證。客戶關注在何種情況下,他可能無法按流通量提供者提供的報價進行買賣。該代表向客戶說明,根據監管規定,流通量提供者在某些情況下可暫停其報價責任。以下哪些情況是流通量提供者可以合法地暫停提供報價的理由?
I. 當衍生權證的相關股票暫停買賣時。
II. 當發行人或其關聯公司因無法為其持倉進行充分對沖時。
III. 在正常交易日的開市後首五分鐘期間。
IV. 當衍生權證的理論價值跌破0.01港元時,流通量提供者可同時撤銷買盤和賣盤報價。Correct根據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對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的要求,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流通量提供者可以暫停提供報價。陳述 I 是正確的,當衍生權證的相關資產(即正股)暫停交易時,流通量提供者無法根據正股價格為權證定價,因此可以暫停報價。陳述 II 是正確的,對沖是發行人管理風險的關鍵操作,若因市場狀況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對沖倉位,繼續提供報價會使發行人面臨巨大風險,因此規則允許其暫停報價。陳述 III 也是正確的,市場開市後的首五分鐘內,價格可能較為波動且尚未穩定,因此規則給予流通量提供者一段豁免時間。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規則訂明,當衍生權證的理論價值低於0.01港元時,流通量提供者可不提供「買入報價」,因為該權證已近乎沒有價值,要求流通量提供者買入並不合理。然而,此規則並未自動授權流通量提供者同時撤銷「賣出報價」。因此,該陳述不完全準確。因此,陳述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根據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對衍生權證流通量提供者的要求,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流通量提供者可以暫停提供報價。陳述 I 是正確的,當衍生權證的相關資產(即正股)暫停交易時,流通量提供者無法根據正股價格為權證定價,因此可以暫停報價。陳述 II 是正確的,對沖是發行人管理風險的關鍵操作,若因市場狀況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對沖倉位,繼續提供報價會使發行人面臨巨大風險,因此規則允許其暫停報價。陳述 III 也是正確的,市場開市後的首五分鐘內,價格可能較為波動且尚未穩定,因此規則給予流通量提供者一段豁免時間。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規則訂明,當衍生權證的理論價值低於0.01港元時,流通量提供者可不提供「買入報價」,因為該權證已近乎沒有價值,要求流通量提供者買入並不合理。然而,此規則並未自動授權流通量提供者同時撤銷「賣出報價」。因此,該陳述不完全準確。因此,陳述 I、II 及 I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30 of 30
30. Question
一位投資者陳先生購入了一手與恒生指數掛鈎的R類熊證。該熊證的行使水平為20,000點,收回水平為19,800點。每手買賣單位為5,000份,權益比率為10,000。其後,恒生指數上升並觸及19,800點,觸發了強制收回事件。在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期間,指數錄得的最高水平為19,950點。陳先生就其持有的一手熊證可收回的剩餘價值是多少?
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可贖回牛熊證(CBBC)在發生強制收回事件後計算剩餘價值的理解。對於R類熊證,當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或超越收回水平時,會觸發強制收回事件。強制收回後,發行商會觀察一段指定時間(通常由收回事件發生時起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並記錄期間相關資產的最高價格。
剩餘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每手買賣單位的剩餘價值 =(行使水平 – 相關資產的最高價格)× 每手買賣單位 ÷ 權益比率在此情境中:
1. 行使水平為 20,000 點。
2. 強制收回後的觀察期內,相關資產(恒生指數)的最高水平為 19,950 點。請注意,收回水平(19,800點)僅為觸發事件的條件,並不直接用於計算剩餘價值。
3. 每手買賣單位為 5,000 份。
4. 權益比率為 10,000。計算步驟如下:
首先,計算行使水平與最高指數水平之間的差額:20,000 – 19,950 = 50 點。
然後,將此差額應用於公式:(50 × 5,000) ÷ 10,000。考生必須注意,只有當觀察期內的最高價格低於行使水平時,熊證才會有剩餘價值。如果最高價格等於或高於行使水平,剩餘價值將為零。
Incorrect此問題旨在評估考生對可贖回牛熊證(CBBC)在發生強制收回事件後計算剩餘價值的理解。對於R類熊證,當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或超越收回水平時,會觸發強制收回事件。強制收回後,發行商會觀察一段指定時間(通常由收回事件發生時起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並記錄期間相關資產的最高價格。
剩餘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每手買賣單位的剩餘價值 =(行使水平 – 相關資產的最高價格)× 每手買賣單位 ÷ 權益比率在此情境中:
1. 行使水平為 20,000 點。
2. 強制收回後的觀察期內,相關資產(恒生指數)的最高水平為 19,950 點。請注意,收回水平(19,800點)僅為觸發事件的條件,並不直接用於計算剩餘價值。
3. 每手買賣單位為 5,000 份。
4. 權益比率為 10,000。計算步驟如下:
首先,計算行使水平與最高指數水平之間的差額:20,000 – 19,950 = 50 點。
然後,將此差額應用於公式:(50 × 5,000) ÷ 10,000。考生必須注意,只有當觀察期內的最高價格低於行使水平時,熊證才會有剩餘價值。如果最高價格等於或高於行使水平,剩餘價值將為零。
